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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hew chapter 18 19

馬太福音第 18 章

馬太福音 18:1-14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首先學到的是重生的必要性,以及這種重生必須透過像孩子般的謙卑表現出來。門徒來到我們的主面前問道:「天國裡誰是最大的呢?」他們說話的口吻像是一群只得到半點啟發、充滿屬肉體期望的人。他們得到了一個足以讓他們從白日夢中驚醒的回答——這個回答包含了一個處於基督教最根基的真理:「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讓這些話深深地沉入我們的心中。沒有重生就沒有救恩。我們都需要本性上的徹底改變。靠著我們自己,我們對神既沒有信心,也沒有敬畏或愛。「我們必須重生。」靠著我們自己,我們完全不適合居住在神的面前。如果我們沒有重生,天堂對我們來說就不會是天堂。這對人類所有的階級、類別和秩序都是真實的。所有人都是在罪中出生,是可怒之子,所有人都無一例外地需要重生,成為新造的人。我們必須被賜予一顆新心,被放入一個新靈。舊事已過,一切都必須變成新的。受洗加入基督教會並使用基督徒的恩典媒介是好事。但歸根結底,「我們重生了嗎?」

我們想知道自己是否真的重生了嗎?我們想知道用什麼標準來檢驗自己嗎?真正重生最確鑿的標記就是謙卑。如果我們真的領受了聖靈,我們就會透過溫柔和孩子般的靈表現出來。像孩子一樣,我們會謙卑地看待自己的力量和智慧,並非常依賴我們在天上的父。像孩子一樣,我們不會在這個世界上尋求大事;只要有衣有食,並有父的愛,我們就會知足。這確實是一個考驗人心的試金石!它揭露了許多所謂「重生」的不健全。從一個黨派轉向另一個黨派,從一個宗派轉向另一個宗派,從一套觀點轉向另一套觀點,這很容易。這樣的轉變救不了任何人的靈魂。我們所有人需要的是從驕傲轉向謙卑——從對自己高看轉向對自己低看——從自負轉向自卑——從法利賽人的心思轉向稅吏的心思。如果我們希望得救,就必須經歷這種重生。這些是由聖靈所成就的重生

我們在這些經文中學到的下一件事,是給信徒設置絆腳石的巨大罪惡。主耶穌關於這個主題的話語格外莊嚴。「這世界有禍了,因為有絆倒人的事!……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每當我們做任何事來阻礙他人歸向基督,或者使他們偏離救贖的道路,或者使他們對真正的宗教感到厭惡時,我們就是在別人的靈魂道路上設置絆腳石。我們可能透過迫害、嘲笑、反對或勸阻他們去堅定地事奉基督來直接地做;我們也可能透過過著與我們宗教信仰不一致的生活,並透過我們自己的行為使基督教變得令人厭惡和反感來間接地做。每當我們做這類事情時,從我們主的話語中可以清楚看出,我們犯了大罪。

這裡所闡述的教義有些非常可怕的地方。它應該在我們心中激起深刻的自我省察。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想要行善是不夠的。我們能完全確定自己沒有在作惡嗎?我們可能沒有公開迫害基督的僕人。但難道沒有人因為我們的行徑和榜樣而受到傷害嗎?想到一個言行不一的宗教信徒所能造成的傷害程度,真是令人恐懼。他給了不信者把柄。他為屬世的人提供了保持不決定的藉口。他阻礙了尋求救贖的人。他使聖徒灰心。簡而言之,他是魔鬼的活廣告。只有末日才會揭示「絆倒人的事」在基督教會中造成的靈魂毀滅。拿單指責大衛的罪狀之一就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撒下 12:14。)

我們在這些經文中學到的下一件事,是死後未來刑罰的真實性。我們的主在這個問題上使用了兩個強烈的表達。他談到了被「丟在永火裡」,他談到了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這些話的含義清晰且不容置疑。在來世有一個無法言喻的痛苦之處,所有死時未悔改且不信的人,最終都必須被送往那裡。聖經中啟示了一種「燒滅眾敵人的烈火」,遲早會吞噬神所有的仇敵。(來 10:27。)同樣那確定的話語,向所有悔改重生的人應許了天堂,也清楚地宣告對於所有不虔誠的人將會有地獄。

在這個可怕的主題上,不要讓任何人用虛浮的話欺騙我們。在這些末後的日子裡,出現了一些人,他們聲稱否認未來刑罰的永恆性,並重複魔鬼古老的論點,說我們「不一定死」。(創 3:4。)無論他們的推理聽起來多麼動聽,都不要讓它們動搖我們。讓我們堅守古道。慈愛與憐憫的神,也是公義的神。祂必會報應。挪亞時代的洪水和所多瑪的焚燒,旨在向我們展示祂有一天會做什麼。沒有人的嘴唇曾像基督自己那樣清楚地談論過地獄。剛硬的罪人將會付出代價,發現確實存在著「羔羊的忿怒」這回事。(啟 6:17。)

我們在這些經文中學到的最後一件事,是神對最微小、最卑微的信徒所賦予的價值。「你們在天上的父,不願意這些小女子裡失喪一個。」

這些話是為了鼓勵所有真正的基督徒,而不僅僅是為了小孩子。它們與一百隻羊中有一隻走迷的寓言之間的聯繫,似乎使這一點毫無疑問。它們旨在向我們表明,我們的主耶穌是一位牧者,祂溫柔地關心每一位託付給祂的靈魂。祂羊群中最年輕、最軟弱、最病弱的,與最強壯的一樣對祂來說都是寶貴的。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把他們從祂手裡奪去。祂會溫柔地引導他們穿過這個世界的曠野。祂不會讓他們一天趕路過急,以免他們死亡。(創 33:13。)祂會帶領他們度過每一個困難。祂會保護他們抵禦每一個敵人。祂所說的話將會字字應驗——「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約 18:9。)有這樣一位救主,誰還需要害怕開始成為一個徹底的基督徒呢?有這樣一位牧者,誰一旦開始,還需要害怕被丟棄呢?

馬太福音 18:15-20

主耶穌的這些話包含了一個經常被誤用的表達。「聽教會」的命令被解釋為與神話語的其他段落相矛盾。它被錯誤地應用於整個有形教會在教義問題上的權威,從而成為實行許多教會暴政的藉口。但我們不能因為聖經真理被濫用,就試圖忽視它們的使用。我們不能因為有些人曲解了它,把它變成了毒藥,就完全背棄任何經文。

首先,讓我們注意我們的主為醫治弟兄間的分歧所制定的規則是多麼令人欽佩。

如果我們不幸受到了基督教會中另一位成員的傷害,我們採取的首要步驟是「私下」拜訪他,指出他的過錯。他可能是在無意中傷害了我們,就像亞比米勒對待亞伯拉罕那樣。(創 21:26。)他的行為可能像流便、迦得和瑪拿西支派在返回自己土地時築壇那樣,是可以解釋的。(書 22:24。)無論如何,這種友好、忠誠、直截了當的處理方式,是贏得一位弟兄(如果他能被贏得的話)最可能成功的途徑。「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箴 25:15。)誰能說他不會立刻說:「我錯了」——並做出充分的賠償呢?

然而,如果這種處理方式未能產生任何好的效果,就必須採取第二步。我們應該「帶一兩個人」同去,在他們的面前和聽聞下指出弟兄的過錯。誰能說當他發現自己的不當行為被公開時,他的良心不會受到責備,從而感到羞愧並悔改呢?如果沒有,我們至少會有見證人的證詞,證明我們盡了一切努力使弟兄回心轉意,而他在被呼籲時卻故意拒絕賠償。

最後,如果這第二種處理方式證明無效,我們應該將整件事提交給我們所屬的基督徒會眾——我們應該「告訴教會」。誰能說那顆沒有被私下勸誡所感動的心,不會被公開曝光的恐懼所感動呢?如果沒有,我們對弟兄的情況就只剩下一種看法——我們必須悲傷地將他視為一個已經拋棄了所有基督徒原則,且不會被任何高於「外邦人或稅吏」的動機所引導的人。

這段經文是我們主教導中智慧與溫柔體貼相結合的一個美麗例子。它展現了對人性的何等洞察!沒有什麼比基督徒的爭吵對宗教事業造成的傷害更大了。為了防止他們被拖到公眾面前,我們不應放過任何努力,不應吝惜任何麻煩。這對於可憐的人性之敏感度展現了何等細膩的體貼!如果我們更願意實踐「私下」處理的規則,許多醜聞般的決裂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我們的主的這部分教導能被更仔細地研究和遵守,那對教會和世界來說將是多麼幸福。只要世界存在,分歧和分裂就會存在。但如果嘗試了這些經文中推薦的途徑,其中有多少會立刻熄滅呢。

其次,讓我們觀察到,這些經文為在基督徒會眾中實行紀律提供了多麼清晰的論據。

我們的主命令基督徒之間無法以其他方式解決的分歧,應提交給他們所屬的基督徒會眾來裁決。「告訴教會,」他說。由此可見,他意在讓每一群宣稱信仰基督的人,透過整個群體的行動,或透過被委託權力的領袖和長老,來關注其成員的道德行為。顯然,他也意在讓每一群會眾有權將不順服和頑固的成員排除在聖禮之外。「若是不聽教會,」他說,「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他隻字未提世俗的懲罰和公民權利的剝奪。屬靈的懲罰是我們的主允許教會施加的唯一懲罰,當正確地施加時,它們不應被輕視。「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這似乎就是我們的主關於教會紀律教導的實質。

否認整個主題充滿困難是徒勞的。在沒有任何一點上,世界對教會行動的影響如此沉重。在沒有任何一點上,教會犯了如此多的錯誤——有時是出於懶散的疏忽,有時是出於盲目的嚴厲。毫無疑問,逐出教會的權力曾被可怕地濫用和曲解,正如奎內爾(Quesnel)所說:「我們應該比害怕世界上所有的逐出教會更害怕我們的罪。」儘管如此,面對這樣一段經文,我們不可能否認教會紀律是符合基督心意的,並且當明智地實行時,它有助於促進教會的健康與福祉。允許各種各樣的人,無論多麼邪惡和不虔誠,都可以毫無限制地來到主的桌前,這永遠是不對的。使用自己的影響力來防止這種情況,是每一位基督徒義不容辭的責任。在這個世界上永遠無法達到完美的團契,但純潔應該是我們追求的目標。對完全教會成員資格的要求標準不斷提高,將永遠被視為繁榮教會的最佳證據之一。

最後,讓我們觀察到基督對那些奉祂名聚集的人給予了何等恩慈的鼓勵。祂說:「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句話是我們主具有神性的有力證明。只有神能同時在多個地方。

對於所有喜愛為了宗教目的聚集在一起的人來說,這些話語中充滿了安慰。在每一次公開敬拜的聚會中,在每一次為了禱告和讚美而舉行的聚會中——在每一次宣教聚會中——在每一次讀經會中,萬王之王都在場——基督親自出席!我們可能會因為在這些場合出席的人數與那些為了世俗目的而聚會的人相比太少而感到灰心。我們有時可能會發現很難忍受一個惡意世界的嘲諷和譏笑,他們像古時的敵人一樣喊道:「這些軟弱的人在做什麼?」(尼 4:2。)但我們沒有理由沮喪。我們可以大膽地依靠耶穌的這些話。在所有這樣的聚會中,我們都有基督親自陪伴。

對於所有忽視神公開敬拜,從不參加任何宗教聚會的人來說,這些話語中有一種莊嚴的責備。他們背棄了萬主之主的團契。他們錯失了遇見基督本人的機會。說宗教聚會的程序充滿軟弱和缺陷,或者說待在家裡和去教會得到的好處一樣多,這些都是無濟於事的。我們主的話語應該立刻讓這些論點沉默。當人們輕蔑地談論任何有基督在場的聚會時,他們肯定是不明智的。

願我們都能深思這些事情。如果我們過去曾為了屬靈目的與神的子民聚集在一起,讓我們堅持下去,不要羞愧。如果我們迄今為止一直輕視這樣的聚會,讓我們反思自己的道路,並學習智慧。

馬太福音 18:21-35

在這些經文中,主耶穌處理了一個極其重要的主題——寬恕傷害。我們生活在一個邪惡的世界裡,無論我們表現得如何謹慎,想要逃避虐待都是徒勞的。知道在受到虐待時該如何行事,對我們的靈魂至關重要。

首先,主耶穌制定了一條普遍規則,即我們應該最大限度地寬恕他人。彼得問道:「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他得到的回答是:「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這裡制定的規則當然必須以清醒的態度來理解。我們的主並不是說,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良好秩序的罪行應該被默許。祂不是說我們應該允許人們肆無忌憚地進行盜竊和毆打。祂的意思僅僅是,我們應該對我們的弟兄實行一種普遍的憐憫和寬恕精神。我們應該多忍耐,多包容,而不是爭吵。我們應該多看開,多順服,而不是產生任何紛爭。我們應該拋棄一切像惡意、爭鬥、報復和反擊的東西。這種感覺只適合外邦人。它們完全不配作為基督的門徒。

如果我們主的這條規則能被更多人知道並更好地遵守,這世界將會是多麼幸福!人類的多少苦難是由爭端、吵架、訴訟以及人們對所謂「他們的權利」的固執堅持所引起的!如果人們更願意寬恕,更渴望和平,其中有多少本是可以完全避免的!讓我們永遠不要忘記,沒有燃料火就無法持續燃燒。同樣地,吵架需要兩個人。讓我們每個人都藉著神的恩典下定決心,我們絕不會成為這兩個人中的一個。讓我們下定決心以善報惡,以祝福代替咒詛,從而化解敵意,將我們的敵人變成朋友。(羅 12:20。)克蘭麥大主教(Archbishop Cranmer)性格中的一個優點是,如果你傷害了他,他一定會成為你的朋友。

其次,我們的主為我們提供了兩個實行寬恕精神的強大動機。祂講述了一個人欠他主人巨額債務,卻「沒有什麼償還」的故事。然而在結算時,他的主人對他動了慈心,「免了他一切的債」。祂告訴我們,這個人自己在被寬恕後,卻拒絕寬恕一位欠他微薄債務的同伴。他竟然把他關進監獄,一點也不肯減免他的要求。祂講述了懲罰如何追上了這個邪惡而殘酷的人,他在領受了憐憫之後,本應對他人表現出憐憫。最後,祂以令人印象深刻的話語結束了這個寓言:「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從這個寓言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寬恕他人的一個動機應該是回憶起我們自己都需要神手中的寬恕。日復一日,我們在許多事情上虧欠,「沒有做我們應該做的,卻做了我們不應該做的。」日復一日,我們需要憐憫和赦免。鄰居對我們的冒犯,與我們對神的冒犯相比,簡直是微不足道。對於像我們這樣可憐且容易犯錯的受造物來說,對弟兄所犯的過錯斤斤計較,或遲遲不肯寬恕,顯然是不合適的。

寬恕他人的另一個動機,應該是回憶起審判日,以及在那一天我們所有人將受到的審判標準。在那一天,對於不肯寬恕的人將沒有寬恕。這樣的人將不適合進入天堂。他們將無法珍視一個以「憐憫」為唯一入場券,且以「憐憫」為永恆讚美主題的居所。如果我們打算在耶穌坐在祂榮耀寶座上時站在右邊,我們就必須在世上學習寬恕。

讓這些真理深深地沉入我們的心中。一個令人悲哀的事實是,很少有基督徒的責任像寬恕這樣少被實踐。看到人們之間存在著多少苦毒、無情、怨恨、刻薄和不友善,真是令人難過。然而,在新約聖經中,很少有責任像這個責任一樣被強烈地強調,也很少有責任的忽視會如此明確地將一個人拒之於神的國度之外。

我們想證明我們與神和好,在基督的寶血中洗淨,由聖靈所生,並藉著收養和恩典成為神的兒女嗎?讓我們記住這段經文。像我們在天上的父一樣,讓我們寬恕。有人傷害了我們嗎?讓我們今天就寬恕他。正如萊頓(Leighton)所說:「我們應該少寬恕自己,多寬恕別人。」

我們想對世界行善嗎?我們想對他人產生影響,讓他們看到真正宗教的美好嗎?讓我們記住這段經文。不關心教義的人,也能理解寬恕的性情。

我們想在恩典中成長,並在我們所有的道路、言語和行為上變得更加聖潔嗎?讓我們記住這段經文。沒有什麼比屈服於爭吵和不寬恕的性情更讓聖靈擔憂,並給靈魂帶來屬靈黑暗的了。(弗 4: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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